建筑工程監理工作的“五控制”
我國的建筑工程建設事業在近的幾十年中以形式上的由“人海戰術、經驗管理”到“機械化施工和信息系統管理”;以觀念上由“資金靠撥付,只注意內在質量”到“資金有償,質量上內實外光”。
在這種過程中真可謂是日新月異,它凝聚了無數建設者的辛勤勞動和集體智慧,在日趨規范的工程施工管理中不斷總結和積累,不斷更新和完善。監理工作的重要性越來越被人們所重視,并概括性地提出了監理工作的三控制(即質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投資控制)、兩管理(即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和一協調。
監理工作的“五控制”是互相矛盾又互為補充的,按照各自的控制原則為共同的目標開展工作,對搞好工程建設尤為重要。如何做好監理工作的五控制,主要應做到以下幾點
1、重視旁站監理在質量和工期中的地位
監理對工期控制力度不大,工期問題扯皮嚴重,在工期上各方責任分界不明的現象普遍存在。旁站監理如果缺乏監督檢查和督促,不能做到跟班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問題,在進度控制方面存在等靠業主的話,容易出現工期失控的情況,且一旦出現工期滯后問題時,容易引起承包方提出工期索賠,此時監理單位因旁站監理的失職而無足夠的理由反駁承包方,從而很自然地造成監理單位為逃避自身責任而將“這筆賬算到業主頭上”。
2、監理工作僅僅依賴于試驗數據和測量信息是遠遠不夠
監理單位具有滿足監理工作需要的試驗檢測手段和測量檢測手段是必要的,也有由業主單位提供具有相當資質的試驗和測量單位做好監理的協助工作。測量放樣的準確性控制及試驗的數據的準確性是質量控制中很重要的環節,在做好這兩項工作的同時需重視并加強質量控制的現場監理工作,要求監理人員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測等形式。按施工程序及時跟班到位進行監督檢查。旁站監理不僅要具備現場質量控制工作的相應素質,加強合同意識,避免相當然的人為因素,而且需吃透合同規定,避免出現問題措手不及,要及時果斷地處理質量和工期的矛盾。
3、監理工作要突破“要我做”而更新“我要做”
不要轉嫁責任,放棄職權,尤其對于“小業主、大監理”的管理模式更應如此。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容易出現管理邊緣遺漏和忽略問題或無法明確界定職責歸屬問題。此時業主對整個工程都往往希望由監理承擔起該部分職責。監理要管別人不去管,別人不愿管的事,這對減少扯皮,做好控制和發展自己極為有利。監理工作要及時、規范、準確市場經濟人員流動性大,及時處理往來問題,不僅有利于工作接交,更有利于解決業主和承包方的經濟問題。及時解決經濟問題可提高承包方的資金利用效果。盡管價底也容易使承包方滿足,同時也為業主節約資金。規范地做好工作的交接,可防止因人員變動而導致資料的丟失,提高處理遺崗及后續問題,尤其是經濟問題的準確性。
4、監理在協助業主的投資控制中要著重做好索賠處理和結算工作
需公平、公正、合理地處理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的索賠和反索賠事宜。堅持“三不結算”(即無測量資料不結算、質量不合格不結算、單價與合同不符不結算)原則。以“既嚴格按合同管理,又熱情幫助;既監督,又服務;既向業主負責,又維護承包方合法權益”。
5、文明施工控制
建筑工程從起步就是一項飛砂走石的“粗活”,安全問題伴隨著工程建設的全過程理應被人們所重視。人皆知“天體運轉會影響人的情緒”殊不知文明施工在工程建設中有其獨特的間接效應。工程的實施、機械的使用均掌握在人的主觀能動性之下,現場文明會影響到人的情緒,人的情緒控制著人在生產和社會活動中發揮作用的力度和質量。習慣的改變基于督導,監理在工程中的督導作用勢必有相當的分量,所以,本人認為將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納入監理的職責對工程至關重要。